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项目为龙门县腾飞大道(略)年迎春花市及年货摆卖活动经营权,面积(略)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竞价保证金:(略) 3、竞得人应在1月(略)日前交清租金。 4、关于迎春花市及年货摆卖须由竞得人承担费用的说明:(略)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竞得人需交3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给龙城街道办事处,经营期间对场地公用设施的损毁破坏(含道路绿化带、苗圃、道路破损、档位设施)维修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竞得人需缴纳2万元给龙城街道办作为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处理费、清场保洁费用,用于卫生保洁、清运、处理等费用。 四、对迎春花市及年货摆卖经营的相关要求 1、传统迎春花市 时间:(略) 地点:(略) 规模:(略) 2、花市美食干货区 时间:(略) 地点:(略) 规模:(略) 3、花市各类商品须在(略)年1月(略)日入市经营,并在(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时前自行撤市完毕。 4、挥春档、鲜花档、花卉盆桔档、花市门楼设置要求: 挥春档、鲜花档、花卉盆桔档、花市门楼等设置由竞得人统一规划设置搭建。 (1)挥春档(拟设(略)个):(略) 规格:(略) (2)鲜花档(拟设(略)个):(略) 规格:(略) (3)花卉盆桔档(拟设(略)个):(略) 规格:(略) (4)小吃年货档(拟设(略)个):(略) 规格:(略) (5)门楼:(略) 规格:(略) 5、花市及年货摆卖点内经营商品严格限定为鲜花、年桔、盆景、利是封、春联、灯笼、年画、服装、小吃年货等应节物品,严禁在花市点内经营其他易破损的陶瓷、奇石类商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类商品进入花市。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6、迎春花市及年货摆卖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商品,不得随意扩大摆放范围,不得将机动车辆驶入花市场地内。 7、花市竞得人在筹建花市过程中或在经营期间受疫情影响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无法经营或经营中断带来的损失,政府及举办方不承担任何损失的补偿,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要对经营期间的安全等负责,并承担一切民事、行政等责任。未明确事项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龙门县人民法院司法管辖。 9、竞得人要做好花市及年货摆卖区撤场后的路面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恢复路面原貌,不得刻意打砸损坏花盆、随意倾倒泥土、杂物等。 (略)、花市内各档位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商品,不得随意扩大摆放范围,不得将机动车辆驶入花市场地内。 (略)、承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罚款、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含清洁卫生用水)、电费(用电连接要使用符合电流、电压标准电线,每个档位安装3个(略)瓦以下节能灯泡)、安保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经营场地内的交通疏导、安全防护设施由竞得人按照龙城街道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设置。 (略)、搭建门头造型、桁架摊位(略)个,帐篷摊位(略)个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略)、其他未尽事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档位经营权转让合同内容为准。 (略)、竞得人需监督花市内各档位经营者按照摊位类型进行经营,不得擅自经营其他范围外商品。 (略)、由竞得人向花市内各档位经营者收取摊位场地租金。 (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 (略)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