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招标工程项目简介:(略)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略)
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略)
三、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略)
四、供货周期
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进场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将相应材料及控制资料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五、交货地点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略)
2.结算依据:(略)
3.过程结算
(1)过程结算的时间:(略)
(2)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中间结算,应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乙方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其仅是乙方供货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计算乙方供货量的准确计量,不作为乙方的最终结算及付款的依据。
4.最终结算的条件及流程:(略)
5.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和本项目所在的工程(分)公司经理(工程部长)同时签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视为甲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6.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以月度结算作为进度款的暂付依据,材料运至现场且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月度结算单,待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甲方进度款后(略)日内支付乙方进度款的(略)%(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材料运至现场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最终结算完成且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后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略)%。
乙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中航信、工行E信等供应链支付等,甲方不再支付贴息费用。
7.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应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略)%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陕建云采平台”。
3、发标时间:(略)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略)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装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合法的营业资质。
2、运输能力:(略)
3、有相关类似工程供销业绩。
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九、其他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进行合理报价。
2、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最高限价(略).(略)万元(含税)。
十、投标附件
1、招标文件确认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承诺函(附件4)
5、报价清单(附件5)
6、合同(附件6)
十一、投标附件
1、招标单位名称:(略)
2、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略)
报价清单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等(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计划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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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调式重型球墨铸铁井框、盖 | φ(略)mm 井筒内净尺寸 | D(略)级 | (略) | 套 | | | | | 雨水字样 |
重型自调试球墨铸铁井框、盖 | φ(略)mm 井筒内净尺寸 | D(略)级 | (略) | 套 | | | | | 污水字样 |
防盗井盖 | Φ(略) | / | (略) | 套 | | | | | 带配套井圈 |
检查井防坠网 | Φ(略) | 材料为φ(略)mm的三股聚酰胺复丝绳索 | (略) | 套 | | | | | |
球墨铸铁雨水口篦子 | (略)*(略)mm | / | (略) | 个 | | | | | 详见图集(略)S(略)/(略) |
合计 | | | | | | | | | |
备注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大写:(略) 2、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4、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