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桐自然资告字[(略)]1号
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建筑平均楼层 |
H1TD(略)B(略) | 龙眠盛唐南路以西、居巢路以东、中四路安置房以南 | (略).(略) | 商住用地 | 1.0<R<1.6 | ≤(略)% | ≥(略)% |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略)% | ≤6层(建筑限高(略)米,地块北侧紧临现状安置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略)米) | 商业(略)年,住宅(略)年,绿地及道路(略)年 | (略) | (略).(略)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略).(略)㎡;公园绿地面积(略).(略)㎡不纳入出让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计算;城市道路用地(支路九)面积(略).8㎡ |
H1TD(略)B(略) | 龙眠盛唐南路以东、南山路桥以南、铁西路以西 | (略).(略) | 商住用地 | 1.0<R<1.8 | ≤(略)% | ≥(略)% |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略)% | 建筑限高(略)米 | 商业(略)年,住宅(略)年 | (略) | (略).(略) | (略) | |
备注:(略)
二、竞买资格和竞买要求
竞买资格:(略)
竞买要求:(略)
2.按出让文件约定时间开竣工,建设周期为二年。
3.规划条件规定的有关配套设施移交:(略)
4.H1TD(略)B(略)宗地范围内的支路九(长(略).(略)米)及沿盛唐南路公园绿地,竞得人建成验收后须无偿移交主管部门。
三、出让方式:(略)(略)(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4年1月9日8时至(略)4年1月(略)日(略)时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或登录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略)http:(略))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略)http:(略))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略)4年1月(略)日17时前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4年1月(略)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经审查,若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略)4年1月(略)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申请参加挂牌时间延长到(略)4年2月(略)日17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4年2月(略)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申请人可于(略)4年2月(略)日17时前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略)年2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略)4年1月(略)日(略)时
2、拍卖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期限:(略)4年1月(略)日8时至(略)4年2月(略)日(略)时
2、报价时间:(略)
3、挂牌及报价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的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置底价,若最高竞买价格低于底价,则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4、若参加竞买人未竞得该宗土地,则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名称,其他单位、公司组织不得代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户:(略)
十、移交宗地
(1)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地。
(2)宗地内的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树木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灯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
(3)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树木、沟渠、堆土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周边居民通行及相邻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妥善解决。
(4)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5)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十一、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如未履行本出让公告及须知相关条款,出让人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将作出相应惩戒。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略)-(略)、(略)(江科长)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