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下任选其一):
(1)可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略)年任意一季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依法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业绩、人员资质等);
2.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略)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供承诺函。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参与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提供经营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以本企业生产产品参与的仅需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的授权书(由生产企业出具或生产企业与参与供应商之间完整有效的授权资料)。
注:(略)
九、密封要求(实质性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十、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装备部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附件:(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巴中市中心医院
(略)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