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官公路沿线拆墙透绿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聚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杏连红绿灯至梅花岭隧道及梅花岭隧道至官桥红绿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略).(略)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南官公路沿线拆墙透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设计路段长 (略).(略) 公里,其中杏连红绿灯至梅花岭隧道 5.(略) 公里及梅花岭隧道至官桥红绿灯5.(略)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但不限于乔木补植、侧分带与中央分隔带绿化提升改建、拆墙透绿、节点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为(略).(略)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略)(略)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1年(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略)](略)号文)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略)]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http:(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略)]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8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略)层
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略)
传真:/
联 系 人:小刘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聚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南埔社区南华路(略)号4楼(略)室
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略),(略)
传真:/
联 系 人:何清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略) 号
联系电话:(略)-(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