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一和资质二;
资质一:(略)
资质二:(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略)
投标人(含成员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略)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3.5信誉要求:(略)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信用要求:(略)
3.8.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3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