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供热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银市平川区供热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已由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白银市平川区供热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广宇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自筹及政策性、商业性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广宇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质量标准:(略)
2.5 建设地点:(略)
2.6 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具有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及中专及以上文凭证书。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
3.3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须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略)
2.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网上开标地点:(略)
4.开标系统网址:
https:(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