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为提供洗浴、理发服务。租赁期限内不允许转租或分租。 2、出租方要求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到出租标的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时须自行详细全面确认现场标的房屋结构、水电暖等基础条件,并签订现场勘查确认书及审核证明。 3、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聘请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装修设计改造,须安装隔断、加装浴帘,装修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承租方须提供运营方案,就经营项目经营内容、内部设施、整体布局等内容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相关设计、材料、物品拆除搬运、安装、验收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须对现有房屋进行水电线路检查,确保安全。装修须符合消防标准规范。承租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 5、合同期满或者承租方中途退出,承租方全部装修改造、美化装饰及不可移动设备不得拆除或损毁,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改造及设备更新时,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略)天装修期,承租方装修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出租方验收,如未达到营业条件导致无法按时营业,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须采用节能环保方式进行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需对房屋现有水、电、暖、防水(室内、外)、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维修等,须向出租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以上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服从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经营项目严格按出租方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经营。 9、如遇特殊原因封闭校园的情况,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及时调整工作状态,满足学生需求。(略)、承租方店面招牌设计后交承租方审核后按统一要求的规格制作,并且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略)、洗浴价格按流量计费,每升水不超过0.(略)元。 (略)、承租方营业服务前,须将洗浴价格向出租方备案,营业服务中如行业市场价格出现上涨,承租方需要调整须向出租方备案,经承租方核实后,方可调整。 (略)、承租方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或其他方式向师生公布其服务承诺。承租方应提供投诉的渠道,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用户。 (略)、出租标的的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