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略)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名称) 海安市(略)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略)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略)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西场:(略) 洋蛮河:(略) (2)招标范围:(略) (3)计划开、竣工时间:(略) (4)合同估算价:(略) (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略)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略) (9)其他投标条件:(略) ((略))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 (略)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略)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略)月 (略)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2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吴宝笃,相关负责人为:许远明 8.评标办法:(略) 详细评审标准: 8.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8.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8.3投标报价((略)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1.2分,每低1%,扣减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软件技术支持:(略)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