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略)〕(略)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许可〔(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略)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略)
公里。
2.3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略)
起讫桩号:(略)
程其他机电工程交工验收验收前质量检测]试验检测内容。
2.4本次招标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
等见下表: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 注 |
LKGJDJC | 项目全线机电工程交工验收 | 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验收前质量检测 | |
2.5 服务期限:
标段编号:(略)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略)
招标类型 | 招标内容 | 标段号 | 服务期限 |
试验检测 | 交工验收质量检 测服务 | LKGJDJC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交工验收为止 |
2.6机构设置:
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或公路工程现场检测项目:
招标类型 | 检测机构设置 | 数量(个) | 标段号 |
试验检测 | 设立工地试验室 | 1 | LKGJDJC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标段编号:(略)
本次招标 S(略)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其他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略)
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标段编号:(略)
本次招标:(略)
3.3
标段编号:(略)
在甘肃省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略)
段数量超过允许申请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甘肃省上上一年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略)
4.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略)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略)
4.6其他补充内容:(略)
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依据为:(略)
结果》中也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检测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信用等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情况按B级及以下对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http:(略)
子交易平台)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略)
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4开标系统网址:(略)
5.6其他补充内容: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略)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
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 (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