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存量垃圾深度治理项目已由佳前发改工信复【(略)】(略)号、【(略)】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略)
2.6.2造价咨询:(略)
2.6.3工程监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略)
项目管理:(略)
造价咨询:(略)
工程监理:(略)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略)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略)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3.2.4工程监理负责人:(略)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略)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略)@qq.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略)
4.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地点:(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