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村镇供排水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水利局的委托,就禹州市村镇供排水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采购需求:(略)
4、采购范围:(略)
5、特许经营期限:(略)
6、特许经营模式:(略)
7、质量要求:(略)
8、采购方式:(略)
9、合同履行期限:(略)
(略)、标段划分:(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略)
4、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略)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略)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略)
六、投标响应文件开启
(一)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略)
(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略)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略)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略)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