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湖假日酒店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假日酒店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以 建行审备 [(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县瑞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建湖县瑞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功能布局、原有装饰面、整体提升、艺术品、装饰工程、室外门楼、外立面幕墙、屋顶防水、消防、暖通、智能化、部分结构等项目改造提升所包含的各项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质量标准:(略) 2.5设计服务期限:(略) 2.5.1合同签订后4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并通过招标人及酒店管理公司(洲际酒店集团)确认; 2.5.2初步设计完成后6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套设计蓝图及电子版; 2.5.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图审或评审论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略)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3.3信誉要求:(略) 3.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3.5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3.4.1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3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5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略) 年 (略)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略)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档上传网址:(略)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略).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一经确定,除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略)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略)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略)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5分)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装饰设计业绩。有1个得5分,最多得5分。 注:(略) 如为总包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需体现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 2.2.4(2) 设计大纲(方案)评分标准 | 设计理念 (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理念(先进新颖,内容脉络清晰,主题特色突出,有新意且视觉新颖)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 平面功能布局 (略)分 | 根据投标人对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综合功能满足招标要求以及实际使用要求,总平面布置,不同功能区域注意设计细节,并完成主要部位的平剖面功能具体排布进行综合评分。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略)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案设计对突出建筑空间的优点、体现室内风格与建筑设计的互动与协调;地面、墙面、灯光的色彩协调,室内空间的细部设计深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略)分 | 根据设计方案中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 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略)分 | 根据投标人的概算分析内容全面,经济指标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分。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略)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略)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略)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略) |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略) (2)设计方案部分:(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略)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略)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 定标要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略) 日内在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4.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略) 4.2定标标准:(略) 4.2.1 必选定标因素 (1)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2)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的依据。 4.2.2可选定标因素 (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不良记录情况。 (2)企业近1年内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存在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 5. 定标方法:(略) 6.其它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略).其他 (略).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略).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年 1 月(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