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泽州县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略) 2.2 招标编号:(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标段划分:(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三标段):(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四标段):(略) 2.5 招标内容:(略) 2.6 计划工期:(略) 2.7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四标段):(略)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任意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略) 4.2获取方法:(略) 4.3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需使用“电子招标文件阅读器”打开,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晋城市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版)”,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 ·晋城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