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
2.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荷花池路(略)
联系人:赵东联系方式:(略)-(略)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
联系人:张自美联系方式:(略)-(略)八、
九、其他(1)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略)(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用原账号登陆))通知公告《关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新平台的通知》(2)按《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操作说明》,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办理CA和电子签章,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参加谈判。(3)除接受联合体的项目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体库”直接调用,请投标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对营业执照信息进行维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略)(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