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全竹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融建营一体化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略)]H(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现对该项目的融建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略)
2.3.项目投资规模:(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①融资:(略)
②勘察设计:(略)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提供等,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③施工:(略)
④采购:(略)
⑤运营:(略)
⑥其他:(略)
2.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略)
2.6.合作期限:(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招标人考核合格标准。
2.9资金来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略)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略)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略)
3.(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30分(略)秒(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重要提示:(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略),(略).(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免缴保证金形式方式之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2月(略)日(略)时30分(略)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略)%;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民营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0%(备注:(略)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