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省部级(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资质以主管部门相关批准证明材料为准); (2)具有省级(或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资质(资质以主管部门相关批准证明材料为准)。 注:(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