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水毁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望都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发改审字【(略)】(略)号、望行审招核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略)%,招标人为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望都县 | | 保定市 |
|---|
| (略) | | (略) |
|---|
| 刘伟光(质疑联系人) | | 王辉 |
|---|
| (略)(质疑联系电话) | | (略)-(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