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换乘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格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略)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6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3.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信息应与投标时填写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