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供配电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供配电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原发改统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采购编号:(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地点:(略)
2.5项目概况:(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缺陷责任期:(略)
2.9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略)
3.2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单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4)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略)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凭企业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略)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略)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注:(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