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运营总体要求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采购人为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略)万元/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本项目由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委托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向社会招标合格保安服务企业承接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门岗保安及消防监控服务。 (二)项目范围 营口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门岗保安及消防监控服务。为保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在管理过程中,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投标文件中承诺达到的各项服务标准进行考核。 (三)项目运营总体要求 1.保安服务企业与采购人共同负责队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安员需身体健康、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保安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2.保安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保安服务企业负责。队员每月工资按照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元。保安服务企业如不如实缴纳社保及每月工资额低于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保安服务企业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造成一般性后果的,保安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4.招标方主管部门定期对保安服务企业进行综合性检查,对不达标的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的终止合作。 5.招标方有权要求保安服务企业对不满足岗位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且屡教不改的保安员予以更换,更换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6.保安服务企业需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到岗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良好信用信息。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略) (二)中标保安服务企业工作内容 1.中标单位所需办公物资、防暴器材等; 2.中标单位承担员工体检、政审工作; 3.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其他内容。 (三)人员配备及岗位工作内容 人员配备:(略) 岗位工作内容 队长:(略) 保安员:(略) 消防监控员:(略) (四)人员条件要求 中标的保安服务企业需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企业证件齐全,有相关行业资质,有较好的队伍管理水平及保安管理经验。保安工作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略)至(略)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6.没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工作要求 1.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甲方为招标单位,乙方为中标单位,下同),根据甲方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 2.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各种安全制度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保安员要在三个门卫岗位(略)小时在岗,其中一个岗每天早(8点至8点(略)分)晚((略)点至(略)点(略)分)时间段需2名保安员站岗执勤。夜间从(略)点到次日8点每隔3个小时安排至少1名保安员在院内打卡巡更。 3.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队员应予以配合。 4.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队员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5.队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着装整洁,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6.维持办公区域正常的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7.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8.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查,防止盗窃行为及火灾、漏电、漏水等事故的发生; 9.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后要填写突发事件报告。 (略).看护好室内外的设施设备,防止丢失和外来人员破坏。 (略).对来访人员要有礼貌,填写登记单,联系被访者将来访人接入。来访人离开后,保安人员需回收由被访者签字的登记单。 (略).保安服务企业需对队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略).保持其干净整洁,提前到岗签到,佩戴胸卡上岗。 (略).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第一年合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招标方再和中标方续签一年合同。 四、服务地点及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付款方式:(略) (二)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