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和经验。 2、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潜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参加招标活动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成交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单位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4、财务要求:(略) 5、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6、本标段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②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其他业主要求。 7、根据《关于贯彻建市〔(略)〕(略)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鲁建规范[(略)]1号)规定,省外潜在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验证。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