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一、技术标 | 1、方案设计文件:(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
| 二、经济标 | 3、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
| 三、商务标 | 4、项目管理机构:(略) 5、工程业绩:(略)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2 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 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 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 分) |
| 2.技术方案((略)分) | 1.技术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0-2分) 2.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节点方案。(0-2分) 3.是否有主要排水干线、次干线平面、纵断面设计图,并列出主要管材工程量表。(0-6 分) 4.各主要工程设计方案。(0-3分) 5.环境影响分析全面,考虑了各种环境影响后果并采用了合理的设计措施。(0-2分)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0-2 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3 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 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 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1 分) |
|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 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0-2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0-1 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 注:(略)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5.运维方案(1分) | 对运营维护工作的实施计划、实施方案进行评分。(0-1分) |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0-2分) |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本项第6条因需陈述及答辩,故评标当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到现场作答,未到场视为放弃,本项第6条按0分处理。 |
| 3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1.评标基准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 2.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1)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略) (2)给水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略) (3)造价专业人员1人:(略) 备注: (1)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部门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3)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 | (略)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6亿(含)以上的类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施工及运维的业绩,有1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以0.7,如仅有类似运维业绩乘以0.5),最高得1分。 注:(略)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分) | (略)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6亿(含)以上的类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施工及运维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多评审2个类似业绩。(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以0.7,如仅有类似运维业绩乘以0.5) |
| 注: ⑴类似工程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合同证明为准; ⑵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直接发包)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中应体现施工及运维内容,若施工、运维分别签订合同,则两份合同均需提供,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签字并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的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 ⑶要求的类似工程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⑷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必须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不通过; ⑸投标单位对提供的类似工程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备注: (1)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