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略)年度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略)年度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采购内容 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略)年度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实施要求 1.教学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本岗位上学生金工实习的安全,同时要担负金工实习现场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巡视指导,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3)遵守“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指导教师应做到全天、全程在岗指导,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教学过程中,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依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认定处理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理,并扣除相应教学服务费用,一般事故每起扣除教学服务总费用的1%,严重事故每起扣除教学服务总费用的5%,重大事故每起扣除教学服务总费用的(略)%。 (5)教学管理人员与校方协调、安排教学项目工作,根据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务;如学校教学计划有所调整,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6)同一工种、同一班级实训教师保持相对稳定; (7)根据学校教学文件规定,完成课前课后设备及耗材的准备及整理、安全规范及操作要求讲解、授课、考勤、实验报告批阅、成绩记录、录入等工作,且所有教学过程中材料应定期或学期结束前分类交给学校保存,如有缺失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及给出解决方案; (8)根据课程需要,演示并培训学生使用虚拟仿真教学软件; (9)非学生主观原因未完成当天教学任务的,需提供补做方案,方便学生再次学习; ((略))完成教学周边现场5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及安全环境管理; ((略))根据学校要求,定期进行教学研讨; ((略))每学期期末进行教学总结,提出下一学期教学改进方案。 2.教学模块服务内容 针对工程训练课程要求,进行相关教学模块的实训教师配置,完成理论和实操教学任务。 共需授课实训模块(略)个,具体包括: (1)一楼东普加3个实训模块:(略) (2)一楼东成型2个实训模块:(略) (3)一楼西数字生产2个实训模块:(略) (4)一楼西电加工1个实训模块:(略) (5)二楼东3个实训模块:(略) 3.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服务内容 承担工程训练实训车间或实训室日常管理和设备使用、维保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训练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具体包括: (1)制定设备维保计划、日常点检、设备操作手册等设备管理文件; (2)按照设备维保计划,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主要设备月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 (3)设备发生故障时,第一时间诊断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并在与校方沟通后,及时安排维修,保障实训设备的运行; (4)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良好润滑管理和用油环境管理,包括设备要求的润滑油(脂)的补充及日常管理记录; (5)保障设备教学(生产)运行的切削液、火花油、纯净水等工作介质的补充及记录;保障设备教学(生产)运行的刀具的修正、更换、补充等管理; (6)规范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流程,明确每天对使用设备及设备周边安全检查点位、残屑集中清除清理等工作,包括相关清扫工具等低值易耗品的补充; (7)年末提供精密设备(如数控车、加工中心、电加工设备等)的标准化精度检测; (8)提供寒假期间设备防锈防冻防凝等设备停产期间的防护保障,以及每周定期现场巡检和维护性运行工作,确保设备在假期停产期间完好,开学前一周内,完成设备及教学运行准备工作,保证开学教学(生产)的正常运行; (9)学期末停产前彻底做好设备的清理清洁、防锈防腐、充油润滑等,以及每周定期现场巡检和维护性运行工作,确保设备在假期停产期间完好,开学前一周内,完成设备及教学运行准备工作,保证开学教学(生产)的正常运行。 4.其它要求 (1)乙方负责该项目所有采购对象的相关服务,为交钥匙工程。 (2)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实际通知执行。 (二)项目服务实施标准 1.根据工程训练的课程特性,要求配备常驻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兼职教师人数根据实际教学任务运行匹配; 2.技术服务人员中要求具有强电、弱电维修资格(电工证)和机械维修技能的工程师至少各1人,负责设备故障判断、排除简易故障及联系厂家对复杂故障进行修复等,保证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正常运行率(略)%。 3.师资要求: (1)依据《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的《高等学校机械基础系列课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暨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国家标准中的要求,综合考虑工程训练不同实训工种的特殊性和教学承载计算,指导教师人数要求详见下表。 工程训练教学指导教师最低要求| 区域 | 实训工种 | 班型计划 | 指导教师计划 |
| 一楼东区 | 车削加工 | 1 | 3 |
| 铣削加工 | 0.5 | 1 |
| 刨、钻、磨加工 | 0.5 | 1 |
| 冷作钣金成型 | 0.5 | 1 |
| 注塑成型、模具 | 0.5 | 1 |
| 一楼西区 | 加工中心 | 1 | 2 |
| 数控车 | 1 | 2 |
| 线切割、电火花 | 0.5 | 1 |
| 二楼东区 | 钳工 | 1 | 2 |
| 铸造(砂型) | 0.5 | 1 |
| 焊接 | 0.5 | 1 |
注:(略) (2)每个实训教学模块教学时必须有不少于1名具有该教学模块所含工种高级技师等级行业资格证的主指导教师,其他指导教师需具有该教学模块所含工种技师等级行业资格证。特殊工种(如焊接、电工等)具有上岗证,具有资质的车工工种不少于5人,钳工、铣工、磨工、铸造工、焊工、冷作钣金工等其他工种不少于2人;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不少于3年的实践教学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3)主指导教师年龄要求不超过(略)周岁,其他指导教师年龄要求不超过(略)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提供从业人员体检证明和保险证明; (4)聘任的各模块主指导教师需要经过学校的专业面试程序认可,面试由工创中心组织,教务处现场监督,专业面试内容包括实训工种的实训教学、设备操作、安全意识培训等。 4.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变相转包。 (三)考核要求 1.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学生评教合格,若学生评教不合格,按照不合格教师人数占比予以扣除费用。 2.教学过程中,要求无安全事故,其中人员安全事故0%、设备完好率(略)%;如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费用从服务费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由校方酌情确定。 3.教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如有教学事故,相关费用依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认定处理办法》从服务费中予以扣除。经学校验收程序通过后,按学期进行结算。 (四)费用预计 根据(略)年度《工程训练》实践课程教学任务统计,共有9个学院、(略)个专业,预计(略)名学生参加实训教学,共(略)人天数,涉及车削加工、铣削加工、刨钻磨加工、冷作钣金成型、注塑成型、加工中心、数控车、线切割、钳工、铸造(砂型)、焊接等(略)个教学模块,预计平均每天最少需要(略)名外聘实训教师和1名现场教师,整体费用包括: 1.教学服务实施费用: 针对工程训练课程需要,对相关教学模块的实训教师进行配置,共需授课实训模块(略)个,完成课前后设备及耗材准备及整理、安全规范及操作要求讲解、授课、考勤、实验报告批阅、成绩记录、录入等工作,包含教学日常管理、教师保险和餐补、交通等补助的全部费用,不含学生用教学耗材费用。 2.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 承担工程训练实训车间或实训室日常管理和设备使用、维保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训练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含人工费、设备维护保养、运行保障相关所有耗材等费用。 工程训练按照进度完成情况分批次支付。 (五)其它 保证正常教学运行为前提,双方可依托于工程训练中心场地和设备承接大赛及相关培训,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 ★四、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实训教学完成节点(完成实训学生的实训模块报告批阅和成绩录入)分批次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服务学生实训人天数按采购合同要求核算并支付价款,即按照每学期两次,共计分四批完成支付。 全部服务完成后若无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审批通过后,中标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十五个日历日内(如果遇到采购人封账期,封账期不计算在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但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六、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拟定人员配置与综合素质、应急预案、业绩、其他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