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片区再生水生态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略)】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二年)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建设地点:(略)
招标范围:(略)
合同估算价:(略)
计划工期:(略)
标段划分:(略)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略)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按照行业相关办法要求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略)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日(略) 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等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 (略)月 (略) 日 (略)时 (略)分,地点为:(略)
5.2 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 (略) 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