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略)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区(略)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略)3】(略)、(略)、(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长安区财政拨付(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略)
(3)设计服务期限:(略)
(4)质量标准:(略)
(5)(5)标段划分:(略)
(6)资格审查方式:(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信誉要求:(略)
3.1.3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略) (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监督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