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定于(略)年2月4日(略)时至(略)年2月5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价标的物: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3处房产招租,本次招租共有3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略)号综合楼(略)室办公用房三年租赁经营权。
2号标的物:(略)区琅琊路(略)号第四层办公楼房2间三年租赁经营权。
3号标的物:(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拟出租房产,竞得人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略)
4、本次竞价标的用途不得用于噪音、扰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销售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租人)承担。本次竞价标的出现房漏水、门窗损坏等情况,由竞得人(承租人)自行维修。
三、竞价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略)
2号标的物:(略)
3号标的物:(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略)4年2 月4 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⑶竞价成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略)%)在(略)4年2 月9 日(略)时(略)分前缴入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由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提供给成交的竞得人)。转账时备注:(略)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转账时备注:(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每个标的人民币(略)元,竞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支付给代理公司,否则视为违约。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略)2 月3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略)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以及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略)
招租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招租单位:(略)
代理公司:(略)
(略)年1 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