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略)
合同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发 包 人:(略)
招标代理:(略)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铸造车间北厂3#混合炉电改气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铸造车间北厂区3#混合炉建于(略)年,目前混合炉部分内衬脱落,炉底变形,炉门密封结构、炉眼砖、注铝口内衬等部位破损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各项设计、性能和使用功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生产要求。现拟对3#混合炉进行整体拆除,新建1台(略)t天然气加热混合炉(含辅助设备),并配套烟气收尘系统。
1.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对原有3# (略)t混合炉进行拆除,新安装砌筑1台(略)t燃气混合炉及辅助设备,并对原有设备基础进行重新设计制作或加固。项目包括天然气加热系统、温度测量及PLC控制系统,所有线缆和管道、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配套的附件提供等。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由乙方完成,乙方对设备的完整性及安全性负责,项目交工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2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3 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略)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炉窑制造、安装、调试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略)
1.7.2发售地点:(略)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略)年2月1日(略):(略)
联系人:(略)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略)年2月(略)日北京时间(略):(略)
1.(略)其它
1.(略).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略).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略).3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注:(略)
1.(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略).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邮 编:(略)
1.(略).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