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 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坛发改投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 ,项目法人为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略)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略) 2.3.2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略)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2.4.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略)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 2.4.2初步设计批复后,(略)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3勘察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4.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工程设计资质:(略) 工程勘察资质:(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7)勘察负责人要求:(略) (8)勘察设备要求:(略) (9)信用等级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5.1.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http:(略) 5.2下载招标文件 5.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略)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6.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网址:(略)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略)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设备要求 | / | (略).信用等级要求 | /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略))项规定 | (略).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略)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略)分 | (一)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 | 投标报价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赋分标准:(略) | (略)分 | (二) | 其他因素 | (略)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每有1项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含)以上水利类勘察设计业绩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略)分。 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说明: (1)时间以合同所载时间为准;金额以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工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3)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只需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证明,勘察单位不需要;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主办单位。 (4)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略)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略)分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略)年1月1日以来每有1项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含)以上水利类勘察设计业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说明: (1)时间以合同所载时间为准;金额以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工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3)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只需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证明,勘察单位不需要;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主办单位。 (4)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出具由项目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6分 | 4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除项目负责人外) | (1)设计技术负责人(4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附体现上述负责人姓名(含其担任的岗位职务)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勘察技术负责人(5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担任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附体现上述负责人姓名(含其担任的岗位职务)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9分 | 5 | 人力资源配置 | 水工、机电、测量、造价、岩土、水保、水文、环境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略) | 8分 | 二 | 技术标评标标准 | (略)分 | (四) | 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 (略)分 | 6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 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 本项最高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9分 | 7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 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8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 本项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9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合理。 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略)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可行。 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略)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略)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实质性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注:(略) (1)技术标除图表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 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段后不得单独空行。 (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 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3)技术标文字部分纸张大小必须为 A4 格式,图表纸张可以采用 A3 格式。 (技术标)评分说明: ①在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合计 | (略)分 |
注:(略)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其他内容9.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9.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http:(略) 平台技术支持:(略) 9.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网址:(略) 平台技术支持:(略) 9.1.3. 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 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 (略).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