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略)】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一)河道整治工程:(略)
(二)岸坡砌护工程:(略)
(三)生态绿化工程:(略)
(四)土地整理工程:(略)
(五)道路工程:(略)
(六)其他工程:(略)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4标段划分:(略)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宁夏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