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二中医院2号病房楼、医技楼装修改造项目(灾后重建)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p)
招 标 人: |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 | 代理机构: |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日 期: | 二○二四年一月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定标办法.............................................................................................................................. (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2号病房楼、医技楼装修改造项目(灾后重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第二中医院2号病房楼、医技楼装修改造项目(灾后重建)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概况:(略) 2.5投资金额:(略) 2.6资金来源:(略) 2.7工期:(略) 2.8质量:(略) 2.9招标范围:(略) 2.(略)标段划分:(略) 2.(略) 确定中标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查询结果截图)。 3.4社保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略) ②企业行贿查询:(略)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4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略)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龙亭区万胜路(略)号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专项债券+单位筹措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1.3.2 | 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查询结果截图)。 4社保要求:(略)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略) ②企业行贿查询:(略) 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总则”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 | 分包 |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略)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略).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略).委托期限少于投标有效期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2.4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2月7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 2.3.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总价: 小写:(略) 大写:(略) 注:(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略) 2.2 电子保函:(略) http:(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至今 | 3.5.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及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略)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略)年2月7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5.2 | 开标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 1、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略)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 | 7.2 |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略)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注:(略)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略)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略) 注意事项:(略) | 7.5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7.6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8 |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的承诺书。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略).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 (略).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略).3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略)】(略)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略) 2、递交地址:(略) | (略).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5 | 付款方式:(略) | (略).6 | 特别提醒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7、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盖章,均为电子签章。 | (略).7 | 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略).9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略) | 施工注意事项 | 1.为确保项目质量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重要施工材料须经业主同意及实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不经业主同意或实验不合格的擅自进场的,自行退场并承担相应后果。 2.投标人中标后,需对中标的具体施工项目负责,需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3.施工现场围挡设施承诺按照“汴围挡指{(略)}1 号文”执行。 4.如具备条件,应(略)小时连续不间断施工。 5.项目组成人员到岗承诺,每人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岗。人证合一,实名制管理。甲方核查过程中,人员未达到投标项目组成人员要求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清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工程量根据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公司实际评审认定金额结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 注:(略) | (略).(略) | 是否要求项目经理到场 | 不要求 | 注:(略) 2、自觉遵守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一切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略)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略)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 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服务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招标公告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略)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略)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项目经理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技术负责人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专职安全员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社保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 | 计划工期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超出招标控制价;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各项条款。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编列内容 | 2.2(1) | 技术 部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模式、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并满足工程需要,各部门责任、任务明确,安排合理;否则不合格。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否则不合格 | 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保证不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有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方案及制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详细、合理可行;否则不合格。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否则不合格。 | 风险管理措施 | 有风险管理措施;必须含有工程施工中可能造成损害的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等专项防护措施;否则不合格。 | 应急方案及总体要求响应 | 正确理解并响应招标人建筑工程类建设需求,应急方案先进、组织机构明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含有结合实际,分析准确、到位及对策有效合理的应急抢修抢险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紧急施工情况处理措施考虑周全、到位,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否则不合格。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结合施工工艺和工序有针对性地设置环境保护措施。体系完善、措施周全、具体、合理; 注:(略) |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方案 | 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否则不合格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工序安排合理,施工总进度表与施工网络图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施工工艺、劳动力安排及技术等方面保证保障措施切实合理可行;否则不合格。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应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施工进度表及网络图,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否则不合格 | 资源配备计划 | 有投入的设施设备,否则不合格;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劳动力计划、数量、时间安排合理;否则不合格。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措施合理,符合项目要求且合理;否则不合格 | 总平面图 | 总平面图布置安排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要求且合理;否则不合格。 | | 节能措施 |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否则不合格 | 2.2(2) | 综合 部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合同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及中标公示网页链接(截图网站必须为国家、省、市级政府规定的发布网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注:(略)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所有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及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略) | 履职尽责承诺 | 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 注:(略) | 服务承诺 | 1、有优惠承诺。 2、具有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3、承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自接到维修通知(略)小时内响应,并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免费完成维修; 4、承诺主动协调周边施工环境,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不造成上访事件; 5、在冬雨季期间承诺:(略) 注:(略)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③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 |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9)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略))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 ((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略))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废标条件。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略)〕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成员:(略) 5.定标因素 5.1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略) ① 企业信用信息:(略) ②企业行贿查询:(略)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证书; ⑥ 社保证明:(略) ⑦ 业绩:(略) 5.2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或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5.3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鼓励定标候选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可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在剩余号码球中确定1至N号号码球(“1至N号”代表剩余号码球的从小到大的排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略);(略)))(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略); 承包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2.工程地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4.资金来源:(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5.工程内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计划竣工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略);(略);(略);(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略);(略);(略);(略); (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略);(略);(略); (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 地 址: (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 址:(略);(略);(略);(略); (略);(略); (略); 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 (略); 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法定代表人:(略); (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 (略);账 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专用合同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投标人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略)(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服务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它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的投标总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单位承诺:(略) 7.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人营业执照号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总价 | 大写: | 小写: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投标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级别 | | 证书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职称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 | | | | | | | | | |
注:(略)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六、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略) (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风险管理措施 (6)应急方案及总体要求响应 (7)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8)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方案 (9)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略))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略))资源配备计划 ((略))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略))总平面图 ((略))节能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略)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略) 单位:(略) 附表四:(略) 1.投标人递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应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用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略)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施工区域及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施工机械停放、实验检验等布置。 附表六:(略)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注:(略)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注:(略) |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签订日期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五)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六)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我单位在此声明,我方拟派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人) 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承诺:(略) 特此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 日 (八)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略) 2、如实说明诉讼及仲裁情况,一经核查若有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十、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 3、硬件特征码承诺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附件1: 表1:(略) 投标人全称 | | 营业执照号 | | 工期 | | 质量 | | 投标人资质 | | 项目经理名称 | |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 |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万元) | |
表2:(略)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表3:(略)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 | | | | .... | | | |
表4:(略) 工程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 | | | | | .... | | | | |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