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略)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应具备下述任意一项定义的业绩: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项目主体设计单位承揽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或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项目主体施工单位承揽的单项合同内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施工业绩;或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5 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的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 1.5 万 m3/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略):(略)4.3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8.联系方式招标人:(略)地址:漳州市漳浦县古雷经济开发区电话:(略)-(略)、(略)
联系人:刘先生招标代理:(略)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略)号招标大厦,邮编:(略)电 话:(略)-(略)、(略)传真:(略)-(略)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网址:(略)联系电话:(略)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地址:(略)联系电话:(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地址:(略)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