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银宝七环(阜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略)%股权公开转让(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YCCQ(略)-(略)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年1月(略)日 | 挂牌终止日期 | (略)年2月(略)日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银宝七环(阜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略)MA(略)YB(略)N |
法定代表人 | 宋大勇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 |
成立时间 | (略)年4月9日 |
注册地(地址) | 盐城市阜宁县硕集社区张单村4组 |
经营范围 | 肥料生产;肥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业机械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0人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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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江苏银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2 | 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略) |
3 | 江苏阜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略)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年度 | (略)年 |
资产总额(万元) | (略).(略) |
负债总额(万元) | (略).(略)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略).(略) |
营业收入(万元) | (略).(略) |
净利润(万元) | -(略).(略)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 报表时间 | (略)年8月 |
资产总额(万元) | (略).(略) |
负债总额(万元) | (略).(略)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略).(略)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略).(略) |
基准日审计数据 | 报表时间和类型 | (略)年4月 |
资产总额(万元) | (略).(略) |
负债总额(万元) | (略).(略)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略).(略)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略).(略)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大为评报字[(略)]第(略)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盐城市国资委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4月(略)日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略).(略) | 负债总额:(略).(略) | 净资产:(略).(略)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4万元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银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略)MA(略)YTFL(略) |
注册地(地址)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略)-1号楼5楼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略)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盐城市国资委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 | 盐城市国资委 |
批准时间 | (略)年9月(略)日 |
批准文件名称(含文号) |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银宝七环(阜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略)%股权的批复(盐国资复〔(略)〕(略)号)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特别事项说明 | 是否涉及的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 | 否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江苏阜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 | 否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其他事项 | 1、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股比承担和享有。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络竞价时间内参与报价或“行使优先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参与报价或“行使优先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4、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专项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5、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6、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以及不能实现土地过户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或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转让底价 | (略).(略)万元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略)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银宝”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和子企业“银宝”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五)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三、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备查文件 | 1、财务报表((略)年(略)月(略)日)2、审计报告(苏亚盐专审[(略)](略)号)3、资产评估报告(苏大为评报字[(略)]第(略)号)4、法律意见书([(略)]苏一律[意]字第(略)号)5、银宝七环(阜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略)%股权转让方案6、盐城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银宝七环(阜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略)%股权的批复(盐国资复[(略)](略)号)7、其他材料 |
交易指南 |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略):(略)一、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4、同意受让转让标的内部决策文件; 5、基本情况;6、书面承诺; 7、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8、《企业信用报告》; 9、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情况;3、书面承诺; 4、《个人信用报告》; 5、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报名时间:(略)报名地址:(略)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略)四、保证金支付方式及相关处置:(略)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略)五、交易方式:(略)六、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2、本产权转让涉及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产权变更证明资料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八、交易服务费:(略)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技术支持 |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