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发改审[(略)](略)号)、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狮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处理量(略)m3/d,总造价(略).(略)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规模为污水处理量(略)m3/d,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略),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略),总建筑面积约(略).(略)m2,建筑高度最高为(略).3m,最高层数为地上2层、地下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9.(略)m,基坑深度为7.(略)m。主要构(建)筑物有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和污泥脱水车间、综合处理池、水解酸化池和缺氧好氧池、二沉池(含污泥泵房、中间水池)、三相催化氧化反应器、高级氧化加药间、曝气反应池和混凝沉淀池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污水处理量(略)m3/d,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 DN(略),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略),总建筑面积(略).(略)m2,建筑高度最高为(略).3m,最高层数为地上2层、地下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9.(略)m,总造价(略).(略)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污水处理量(略)m3/d,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 DN(略),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略),总建筑面积(略).(略)m2,建筑高度最高为(略).3m,最高层数为地上2层、地下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9.(略)m,总造价(略).(略)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略).(略)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略)m3/d;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略)(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特殊情形:(略)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工程造价在(略)万元及以上(不含厂外附属配套工程)且污水处理量不低于(略)m3/d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略)〕(略)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略)〕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石狮市原有属地和新引进的龙头(准龙头)企业与央企、大型国企、上市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允许采用联合体中工作量超过(略)%的组成成员的“类似工程业绩”和人员作为资格认定和业绩加分依据(“石狮市原有属地和新引进”指石狮市原有属地和新引进的现注册在石狮市的企业;此处“龙头(准龙头)”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④除③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类似工程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⑤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略)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略)号,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略)B,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电话:(略),传真:(略)-(略)
联 系 人:林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略)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旁)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