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年海原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略)年全区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政办发【(略)】2号、宁交函【(略)】1号(批文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补及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后期变更设计等相关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1 | (略)年海原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勘察设计Ⅰ标段 | 本项目涉及甘城乡、高崖乡、九彩乡、李俊乡、李旺镇、七营镇、三河镇、史店乡、郑旗乡等9个乡镇,共涉及 (略)条农村公路,路线全长约(略)公里。 |
2 | (略)年海原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勘察设计Ⅱ标段 | 本项目涉及曹洼乡、关桥乡、关庄乡、海城镇、红羊乡、贾塘乡、树台乡、西安镇等8个乡镇,共涉及(略)条农村公路,路线全长约(略)公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财务能力 | 需提供经审计的(略)年财务报表(盈利);(略)年(含)以后成立的企业不做要求。 |
企业业绩 | 近五年内((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企业信誉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略)〕1号)文第(略)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略)年1月1 日起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略)年1月(略)至(略)年2月6日上午8:(略)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略)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略)年2月(略)日8时至9时携带CA锁至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两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
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公路综合评估法双信封。由于系统内招标公告5.2-5.4无法修改,特在此做备注说明,前款内容与此处矛盾的以此为主:(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真:(略)
网 址:(略)
邮 箱:(略)
(略) 年 1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