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县城市政
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山经促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现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县城市政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县城市政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略)-(略)-(略)-(略)
二、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 (略)-(略)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大楼第五、六层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 (略)-(略)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略)-(略)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吉田镇辖区内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连山县县城,是对县城范围内零星设施进行改造修复。主要改造内容为:(略)
3、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5个月,其中:(略)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略)
(2)规模:(略)
(3)招标控制价:(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略)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略)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略)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适用于按照建市[(略)](略)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略)](略)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以下人员不可兼任):
(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略)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广东省外注册、执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需满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略)
注:(略)
(3)专职安全员:(略)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即最多只接受:(略)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员为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略).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 址:(略)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附:(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县城市政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GC(略)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 标段名称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县城市政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GC(略)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评标地点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一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