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备案表(略)-(略)-(略)-(略)-(略)
1.4 招标人:(略)淮北市交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略)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标段HBGC24(略);二标段HBGC24(略)
2.5 建设地点:位于淮北市濉溪县
2.6 建设规模: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位于淮北市濉溪县,一标段包括纬四路(海棠路-濉河路) 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略).6米,红线宽度(略)米;纬六路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经一路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栖凤路(人民路-刘桥矿专)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经二路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标识标线、燃气管道、绿化工程等其他工程。一标段建安费约(略)(略)万元。
二标段包括:纬五路(公交客运枢纽-濉河路)道路全长约(略)米,其中红线(略)米长度约为(略)米,红线(略)米长度约(略)米,红线(略)米长度约(略)米。创新大道(栖凤路-濉河路) 建设项目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识标线、燃气管道、绿化工程等其他工程。二标段建安费约(略)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一标段建安费约(略)(略)万元,一标段监理费约(略).(略)万元;二标段建安费约(略)万元,二标段监理费约(略).(略)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期(略)个月),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略)一标段建设周期暂定(略)个日历天,二标段建设周期暂定(略)个日历天,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同实际施工工期。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识标线、燃气管道、绿化工程等其他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略)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略) 质量标准:合格
2.(略)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监理费约(略).(略)万元,二标段监理费约(略).(略)万元;
2.(略)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1.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各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略)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各标段投标人(不含子公司)需满足存在以下最低要求,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本招标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其他要求:/
3.3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至 (略)年2月(略)日9时(略) 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略)4(略),项目咨询请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
8.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淮北市人民路 (略) 号,市招商大厦 2 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在线投诉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略).1 和 (略).2。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交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略)号淮北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略)楼)(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李部长
电 话:(略)
(略).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中路(略)号
邮 编:(略)(略)
联 系 人:徐启增
电 话:(略)
(略).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略).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 (略) 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略)(略)-(略)
(略).其他事项说明
(略).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略).2 其他事项:(略)
(略).2.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略)
(略).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
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
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略).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
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略).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略).投标保证金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略).(略)元人民币(陆万元整);二标段均为(略).(略)元人民币(肆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略)
第二类:(略)
第三类:(略)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标段:
建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工商银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农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徽商银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二标段:
建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工商银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农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徽商银行:(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略)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