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薛庄、乔洼村庄整治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薛庄、乔洼村庄整治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薛庄、乔洼村庄整治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略)〕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工期和养护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