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绥中县前卫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绥中县前卫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葫水利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招标人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投资金额:(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4.投标人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在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略) 年 (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