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图纸........................................... (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二次装修工程 | (略).(略) | (略).(略) | |
2 | 第二标段 | (略)级净化间装修工程 | (略).(略) | (略).(略) | |
3 | 第三标段 | 核酸实验室装修工程 | (略).(略) | (略).(略) | |
5、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平顶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1-8层公共区域、血站大厅、采血大厅、接待室、献血者之家、净化间、核酸实验室等房间原有吊顶天棚、地面、墙面拆除及新建装饰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2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5.3招标范围:(略)
5.4质量要求:(略)
5.5工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略)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略)】(略)号文);
注:(略)
2.投标单位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项目机构管理组成人员不能重复,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4.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2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本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5、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平顶山市新城区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1.3.2 | 工期 | 第一标段:(略)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自行勘踏 |
1.(略)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 | 分 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略)天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略)天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 (略)日8 时 (略)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略) 小时内 |
2.3.1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略)天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略)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递交形式: 3.1投标人打开http:(略)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略)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
3.7.5 | 装订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备注:(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7.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词语定义 |
(略).1.1 | 类似项目 | 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
(略).1.2 | 不良行为记录 | 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略).2 招标控制价 |
(略).2.1 | 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段:(略)(略).(略)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略).2元; 规费(不含税):(略).(略)元; 增值税:(略).(略) 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0元; 材料暂估价:(略).(略) 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略).(略)元 第二标段:(略)(略).(略)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略).(略)元; 规费(不含税):(略).(略)元; 增值税:(略).(略) 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略).(略) 元; 材料暂估价:(略).(略) 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略).(略)元 第三标段:(略)(略).(略)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略).(略)元; 规费(不含税):(略).(略)元; 增值税:(略).(略)元; 暂列金额(不含税):(略).(略) 元; 材料暂估价:(略).(略) 元;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略).(略)元 注:(略) 2.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措施费、暂列金额如有不准,请以上传的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
(略).2.2 |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1、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定额采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及相关解释; 2、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执行豫建消技【(略)】(略)号文发布的(略)年1-6月价格指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规费按规定足额计取; 3、材料价格采用《平顶山工程造价》(略)年第4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 4、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足额记取; 5、税金执行建办标函〔(略)〕(略)号,按增值税9%计取。 |
(略).3 “暗标”评审 |
(略).3.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略).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略).4.1 | 否;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略).5中标公示 |
(略).5.1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略).6知识产权 |
(略).6.1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略).7.1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8同义词语 |
(略).8.1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略).9监 督 |
(略).9.1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略)解释权 |
(略).(略).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略)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略).1 | 一、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且满足行政有关部门验收和移交的要求。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1.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离守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略)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伍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4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需中标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相关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1.6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受合同内所有项目,不得对本项目进行选择性施工。 1.7中标人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及障碍物清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1.8环境质量: 1.8.1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人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1.8.2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建筑垃圾及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堆放和清运。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可燃液体等废弃物到随意堆放。有毒和有特殊气味的建筑垃圾及可燃液体等废弃物,中标人必须采用特殊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1.8.3建筑垃圾存放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地点,如不按规定存放且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8.4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优良的环境,做到文明施工,不得扰乱小区秩序。 1.8.5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6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略)承包人的现场通讯及临设搭建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临设搭建计划及临设平面布置图,在发包人指定位置或指定范围内搭建;若因场地限制、政府要求等原因,需在规划红线范围外租赁场地搭设或租赁房屋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上述所有费用已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外计取。 1.(略)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初步排查统计,最终工程量以实际结算完成为准。 二、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招标人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不再增加。 三、工程款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完成承包人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完成一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全部完工且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手续齐全支付合同金额的(略)%;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3%。 四、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4.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略) 4.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略) 4.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本条款4.1、4.2执行;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清单执行。 4.4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 4.5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 4.6政策性调整:(略) 五、缺陷责任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六、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根据豫建【(略)】(略)号文及平建办【(略)】(略)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七、施工方履约担保条款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略)%的履约担保。 八、中标人必须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8.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弄虚作假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单位参与正当投标竞争的; 8.4中标单位未能按本须知规定要求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用的。 九、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注:(略) |
(略).(略).2 | 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后无异议,办理中标价(略)%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
(略).(略).3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略)日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
(略).(略).4 |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
(略).(略).5 | 投标文件纸质版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略) 投标文件纸质版形式:(略) 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方式:(略) 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纸质版”字样。(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
(略).(略)政府采购政策 |
(略).(略).1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划定标准为:(略) |
(略).(略).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 注:(略)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人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 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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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各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电子形式发给所有报名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电子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标段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销项税额、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需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2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布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废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资格要求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略)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解密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开标
5.1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二、三标段适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技术负责人资格 |
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工期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数量和范围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总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略)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技术标:(略) 综合标:(略)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略)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2.2.4(1) | 商务标评分标准((略)分) | 1.投标报价((略)分) |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略)分。 ②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③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在基本分(略)分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略)分。 ④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略)%以上(不含(略)%)时,每再低1%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略)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略)-(略) 项清单项目中抽取(略) 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 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的,每项得0.5 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略) 分。满分共计(略)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3.主要材料单价(5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略)-(略) 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 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每项得0.5 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略)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 分。 |
4.措施项目费的评审(5分)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略)%-(略)%范围之间的(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 分的基础上加0.1 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 分的基础上扣0.2 分,扣完为止。 |
注:(略) |
2.2.4(2) | 技术标评分标准((略)分) | 1、内容完整性(0-0.5分) | 1、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5分) 2、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分) |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分) |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3)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2) |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1.5<得分≤2) 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1.5) |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1.5<得分≤2)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1.5) |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 |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得分≤3)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2) |
6、工期保证措施(1-2分) |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5<得分≤2)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1.5) |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 1.机械:(略) 2.劳动力:(略) 3.主要物资计划:(略) | (1<得分≤2) |
1.机械:(略) 2.劳动力:(略) 3.主要物资计划:(略) | (0.5≤得分≤1) |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0.5-2分) | 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2) 2、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 |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1分) |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分) 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分) |
(略)、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 1、(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2) 2、(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1.5) |
(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 |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 |
(略)、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1.5分) |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1.5)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 |
(略)、风险管理措施(1-2分) |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2) 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 |
各项评分因素中有缺项者,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
2.2.4(3) | 综合标评分标准((略)分) | 1、企业业绩(3分) | 企业(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 (同时提供中标公示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优惠承诺(8分) |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得分≤8 (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4 |
3、履职尽责承诺 (8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得分≤8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0.5≤得分≤4 |
4、合理化建议(6分) |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3<得分≤6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3 |
1、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3、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 以上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进行打分。各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 |
注:(略)
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各种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提交招标人审核,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致是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中标人提供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以此类推,当前三名均不满足“原件与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一致”的必要条件时,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3、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4、本评分满分为(略)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2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标:(略)
(2)技术标:(略)
(3)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标:(略)
(2)技术标:(略)
(3)综合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A+B+C(最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略);(略)(略);(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 (略); (略);
承包人(全称):(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2.工程地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4.资金来源:(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5.工程内容:(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计划竣工日期:(略);(略);(略);(略);(略);年(略);(略);(略);月(略);(略);(略);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略);(略);(略);(略);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略);(略);(略);(略);(略);合格(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元)。
2.合同价格形式:(略);(略);(略);(略); (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略);(略);(略); (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略);
地 址: (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 址:(略);(略);(略);(略); (略);(略); (略);
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 (略); 邮政编码:(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法定代表人:(略); (略);法定代表人:(略); (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委托代理人:(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账 号:(略);(略);(略);(略);(略); (略);账 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略);(略)(略);(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补充协议(若有)、设计变更、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往来函件、数据电文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通信地址:(略);(略);(略);(略);(略);(略);(略); 。
1.1.2.2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通信地址:(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1.2.3 工程和设备
1.2.1 临时工程:/。
1.2.2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照要求确定的合同工程的施工用场地 。
1.2.3 永久占地包括: 按发包方要求 。
1.2.4临时占地包括: 按发包方要求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及平顶山市现行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招投标文件要求适用的现行国家及行业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后各提供贰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略);共计肆套 (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略);。
1.6.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略);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书面形式(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收到文件后七天内(略);。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略);(略)天 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现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略);项目负责人 (略);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承包人工地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项目监理办公室(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略);总监理工程师(略);。
1.8 交通运输
1.8.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出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政府部门。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交通道路、设施以规划红线为界,以外的属市政,以内的属场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承包人自行修建场区施工道路及维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9 知识产权
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本工程使用(略);。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本工程使用。
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承包人 。
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施工完成工程量计量时,工程量偏差±3%内不再重新计量,超过±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并照现行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相关规定执行。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略);(略);;
身份证号:(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 (略);(略);(略); ;
职 务:(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 /(略);(略);;
通信地址:(略);(略);(略);(略);/ (略);(略);(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宜。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略);按规定要求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①发包人提供电接入点。②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略); (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略);。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备案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各一正三副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略)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和PDF电子文档(U盘)。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略); (略);;
身份证号:(略);(略);(略);(略);(略);(略); (略);;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
通信地址:(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略);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承担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发现一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略)元;该违约金从应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略)元 。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略)。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七天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略)。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略)(略);需经发包人批准 。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 / 。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之前。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照监理人投标文件执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照监理人投标文件执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相关规定执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略);(略); (略);;
职 务:(略);(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略);(略);(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
电子信箱:(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
通信地址:(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 (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略);按监理人投标文件执行 (略);。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4.4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略)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现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 。
6.1.3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
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七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 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7.3.2开工通知
以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实际开工时间计算工期。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超1天,支付发包人(略)元/天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双方协商 。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五级及以上大风;
(2)连续三天气温在(略)度以上的高温天气;
(3)日气温低于-(略)度的严寒大于三天的天气;
(4)日降雨量大于(略)MM的雨天;当出现以上恶劣天气,经监理及发包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提前竣工的奖励: 每提前一天,支付承包人(略)元/天。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规定 。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略). 变更
(略).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之外 。
(略).2 变更估价
(略).2.1变更估价原则
(略).2.1.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略)%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略).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略).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略):(略)
(略).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略).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略).4.3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略).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略)/。
(略). 价格调整
(略).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1、调整办法:(略)
2、承包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如若建设方对施工材料及设备有要求者,有建设方、监理、施工方共同询价,按实调差,工程结算时重新组价。
3、其它政策性调整:(略)
4、施工过程中的签证部分价格确定方法:(略)
5、施工过程中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增减工程量,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应作调整。调整的办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略).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略).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略).2 预付款
(略).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略).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略).3 计量
(略).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略).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略).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
(略).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略).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略).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略).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略).4 工程进度款支付
(略).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完成承包人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完成一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全部完工且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手续齐全支付合同金额的(略)%;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3%。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两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略).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
(略).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略).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3个工作日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3个工作日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7个工作日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略).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略). 验收和工程试车
(略).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略).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略)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小时。
(略).2 竣工验收
(略).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略).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 。
(略).3 工程试车
(略).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略).3.2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略).4 竣工退场
(略).4.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 。
(略). 竣工结算
(略).1竣工结算:(略)
(略).2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略).2执行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略).2执行 。
(略).3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略).4 最终结清
(略).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略).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略).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略).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执行。
(略).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略).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略).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略).3保修
(略).3.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 。
(略).3.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略)小时内。
(略). 违约
(略).1 发包人违约
(略).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略).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发包人违反第(略).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7)其他: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略).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略).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按通用条款执行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2 承包人违约
(略).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
(略).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略).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略). 不可抗力
(略).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略).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略). 保险
(略).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物保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略).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略).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略). 争议解决
(略).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略).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略).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略).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平顶山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第六章 图纸
详见平顶山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附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略)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 |
投标报价 (不含不可竞争费)(元)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不可竞争费(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规费(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增值税税金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专业暂估价(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暂列金额(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投标总价(含不可竞争费)(元)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人工费(不含增值税)(元)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新增工程(原清单无相应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 综合单价结算优惠比例 | % |
投报施工工期 | |
投报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级 别 | 注册证书编号 |
| | |
其他说明 | |
投标单位:(略)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略)(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略)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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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附表二:(略)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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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附表三:(略)
单位:(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附表四:(略)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略)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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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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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 月 日
附1:(略)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 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二)近年财务状况(三)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合同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1、承诺书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月 日
2、承诺函
致:(招标人)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采购项目预算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按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若我公司中标后未能完成承诺事项,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且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