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综保区片区开发建设项目(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和珞璜智能家居产业园建筑及配套环境设施三期)初步设计答疑补遗(1)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综保区片区开发建设项目(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和珞璜智能家居产业园建筑及配套环境设施三期)初步设计”答疑及补遗(1)通知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一:(略) 回复:(略) 问题二:(略) 回复:(略) 问题三:(略) 回复:(略) 问题四:(略) 回复:(略) 问题五:(略) 回复:(略) 问题六:(略) 回复:(略) 问题七:(略) 回复:(略) 问题八:(略) 回复:(略) 问题九:(略) 回复:(略) 问题十:(略) 回复:(略) 补遗部分: 1.现补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2.现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1款的第2条 “财务要求 (略)、(略)、(略)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招标文件中与财务要求相关的内容。 3.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2.2.4(2)款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业绩的内容修改如下 : “ 8 分 拟派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具有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2分,最多得 8 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对应专业的专业设计负责人。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略)㎡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5.3.3项相关要求提供。” 4.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 (略)年2月 (略)日9时 (略)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2月 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