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修改为:(略)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1.2工程建设规模”-“(1)设计内容”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建设规模”均修改为:(略)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2.4内容”-“(1)设计内容”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招标范围与内容”-“(2)内容”均修改为:(略) 4、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修改为: 采用综合收费方式。 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略).(略)万元,工程设计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为(略).(略)万元,其工程设计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略) (2)基本设计收费:(略)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略) 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计算办法:(略) 本项目设计费为暂定金额,最终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略)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略)](略)号)的规定,以概算审批的建安工程投资额为取费基数计算,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略)](略)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勘察费计算办法为: 工程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略) 勘察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计算办法:(略) 5、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略).2 合同价格形式”-“(3)其他价格形式”修改为:(略) 6、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略).4.1.1 设计费用的支付”-“(2)支付条件和时间”修改为:(略) 7、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