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滍阳镇“六位一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滍阳镇“六位一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滍阳镇“六位一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略)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5.3、标段划分:(略)
5.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周期:(略)
5.5、建设规模:(略)
5.6、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略)
施工内容:(略)
5.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3.9、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注:(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滍阳镇“六位一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示范区夏耘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设计内容:(略) 施工内容:(略) |
1.3.2 | 计划工期 | 设计、施工周期:(略) |
1.3.3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
1.4.1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略) 踏勘集中地点:(略)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略) 召开地点:(略)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略)天 |
1.(略) | 分 包 | 不允许违法分包 |
1.(略) | 偏 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仅以电子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略)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略) 链接地址:(略)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肆套(中标后提供)。 |
3.7.5 | 装订要求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及评审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抽取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项目只能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
7.3.1 | 履约担保及工程 款支付担保 | 形式:(略) 金额:(略)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词语定义 |
(略).1.1 | 类似项目 | 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
(略).1.2 | 不良行为记录 | 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略).2 招标控制价 |
招标 控制价 |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略).(略)元人民币,投标人设计费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施工费报价采用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略)%。 施工费用=(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结算价-不可竞争费)*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
(略).3 “暗标”评审 |
(略).3.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略).4 投标文件电子版 |
(略).4.1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及时上传电子系统。 |
(略).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略).5.1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略).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略).6.1 | / |
(略).7中标公示 |
(略).7.1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略).8知识产权 |
(略).8.1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略).9.1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略)同义词语 |
(略).(略).1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略).(略)监 督 |
(略).(略).1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略)解释权 |
(略).(略).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略)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略).1 | 实质性条款承诺 | 1、设计部分条款 1.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的评审工作,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完整、合格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等资料,并对其负责,数量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 1.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3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资 (略).(略)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略).(略)万元,设计限额为(略).(略)万元。设计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总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 1.4设计费用以固定金额(元)进行投报。 支付方式:(略) 1.5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略)日历天内交付给招标人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如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交付每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略)元。 1.6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从投标到项目实施结束,期间不得更换,且应负责并亲自出席、协调各个阶段的方案沟通、汇报、评审、修改等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委派他人。期间应参与但未到场参加各项工作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略)元违约金。 1.7最终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方承担) 2、施工部分条款 2.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2承包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且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略)]1号)中规定的情形,若发现承包人存在办法中规定的情形,即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3中标人必须承担总承包责任,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理解并遵守招标人因建设需要对本项目(工程量、工程标准和工作内容等)的调整。 2.4中标人需承诺施工图确定后(略)日内出具施工预算并报招标人确认。 2.5投标人如需变更项目经理应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略)〕(略)号)为依据进行处理。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按投标时承诺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出现擅自更换情况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略)元,并限期更正。投标人确需变更项目经理时,应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略)〕(略)号)执行。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承担(略)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略)元人民币违约金)。 施工作业期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略)元,因此造成的工程停工、误工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伍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2.6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但不得因工期顺延增加任何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略)天(含)以内每延期一天需支付(略)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略)天以上每延期一天需支付(略)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7施工过程工程涉及的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 2.8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注意对原有市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不损坏原有市政设施,必要的损坏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经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超出正常损坏范围内的修复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9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略)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材选用、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中标人应无偿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等手续。 2.(略)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略)中标人必须承诺按相关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略)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略)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2.(略)缺陷责任期:(略) 2.(略)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由中标人按照已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向招标人据实申报工程结算。中标人应实事求是申报,若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金额经评审后,若审减额超过工程申报结算金额的(略)%,将从工程结算价中扣除审减额的(略)%作为对承包人的经济处罚。 2.(略)如甲方供材,计价时扣除原材料费用。 2.(略)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进场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款(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略)%)。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略) 每形象阶段施工完成,中标人向发包方报送工程款申请报表,经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略)%,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一次性支付(无息)。 注:(略) 由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时间过长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批验收、结算、移交。 2.(略)工程结算: (1)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答疑、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的其他指令等作为施工依据,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2)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略),《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略)、《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略)-(略))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计量、计价。 (3)定额采用《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略)-(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略)-(略)-(略))、《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略)-(略)-(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略))》“E 园林绿化工程”、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计价管理办法。 (4)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平顶山工程造价》施工当期中公布的材料价格,对于平顶山材料价未公布的材料,参照河南省内周边地区材料价格,如周边地区无该材料价,可由参建方及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询价。 (5)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执行施工同期价格指数。 (6)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规定全额计取。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结合工程实际,按定额规定计取。 (7)暂列金额按实结算。 (8)税金执行豫办标函【(略)】(略)号文,按9%计取。 (9)建筑垃圾及土方弃置按外运5KM计算;回填土方内运距按3KM计算(不计购土费);种植土内运(不计购土费)运距按5KM计算;商砼、结构层混合料运距按(略)KM计算。 ((略))中标人应按绿化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植株规格、造型和植物成活,养护期内做好修剪成型、浇水施肥、防病虫害、除杂草、死苗补种等工作,确保达到合格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养护期为(略)个月【绿化部分的养护费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略))版E册中(略)个月标准计算】。在养护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苗木死亡,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 ((略))其他不详部分按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2.(略)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出现质量事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2.(略)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3、投标报价: 施工阶段报价采用投标费率(%)进行报价。 3.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施工环境条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资金垫付能力以及赶工措施,结合公司自身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人员的配备,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承诺上述优惠; 以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完成实际工程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施工费=(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3.2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施工环境条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资金能力以及赶工措施,结合公司自身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人员的配备,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承诺上述优惠,并完全响应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材料供应办法、工程款支付办法等; 3.3合同承包价已包含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图纸等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检验试验、机械、措施、规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这些费用已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组成部分中。 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履约担保条款 4.1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之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4.2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议:(略) 4.3中标人需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略)]1号),如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及转包情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招标人损失等相关费用。 4.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略)%的履约担保,其保函原件由招标人确认后交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经审查后集中保管。 5、其他说明 5.1根据豫建建【(略)】(略)号文及平建办【(略)】(略)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制度。 5.2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复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招标人损失等相关费用。 注:(略) |
(略).(略).2 | 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采购标的项目类型:(略) 划定标准为:(略) |
(略).(略).3 |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略)%以上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 注:(略)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人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略)〕(略)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资金。 注:(略)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政策:(略) 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详见“政府采购政策:(略) 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略)〕(略)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略)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略)〕8号)的规定:(略) |
(略).(略).4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 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
(略).(略).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略)](略)号文件为依据收取向中标人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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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财务要求:(略)
(3)项目经理资格:(略)
(4)其他要求:(略)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
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 (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设计费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招标控制价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3.2.2施工报价采用综合投标费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控制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投报,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施工费用=(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结算价-不可竞争费)*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 “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略)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涉及此项。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逆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内容,开标结果同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 |
信誉要求 |
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款 |
质量 |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款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款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略)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技术标:(略) 综合标:(略)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
2.2.2 | 施工部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确定:(略) 当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该区间时,评标基准值按(略)%计算。 评标基准值=(略)%×0.5+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0.5。 |
设计部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1.有效报价的确定:(略) 2.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控制价的 (略)%+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略)%; 在招标人控制价(略)%-(略)% 范围(含(略)%,含(略)%,下同)内的所有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步的评分; 3.若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 (略)%-(略)%的范围内,则招标人控制价的 (略)%为评标基准值。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设计偏差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施工费报价偏差=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2.2.4(1) | 商务标评分标准((略)分) | 设计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略)分;投标人的设计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每出现正1%时在(略)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出现负1%时在(略)分基础上扣0.5 分,扣完为止,不足1 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 | (略)分 |
施工综合投标费率 ((略)分) | 各有效投标人投报的施工综合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值相减,相等者得(略)分,投标人投报的综合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价之间,每出现正1%时在(略)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出现负1%时在(略)分基础上扣0.5 分,扣完为止。不足1 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 | (略)分 |
2.2.4(2) | 技术标评分标准((略)分) | 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0-6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0-6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0-6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0-6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0-6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0-3分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0-3分 |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 0-4分 |
设计思路 ((略)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现有基础资料、结合现场等进行设计构思,并以文字说明的形式单列在投标文件中。 评委根据设计构思、设计理念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进行评分。优秀(略)分,良好得6-9分,一般得0-5分。 | 0-(略)分 |
2.2.4(3) | 综合标评分标准(5分) | 履职尽责承诺 (5分) | 履职尽责承诺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0-5分) 注:(略) | 0-5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略)
(2)商务标:(略)
(3)综合标:(略)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评分标准
(1)商务标评分标准:(略)
(2)技术标评分标准:(略)
(3)综合标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打分结果为:(略)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略)-(略))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 程 名 称: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联合体成员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政府采购编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概况:? 。
6.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设计、施工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三、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四、签约合同价
施工报价:(略)%。
设计报价: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本合同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本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 承包人为本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时联合体投标的中标联合体牵头人,承包人承诺按投标时与 (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在 (联合体成员单位)履行设计合同期间承担连带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拾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 份,承包人执 陆 份。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 联合体牵头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联合体成员:(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部分内容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略)—(略))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设计要求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概况:(略)
2、项目地点:(略)
3、设计任务
该项目的设计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
4、设计目标
资料精准详尽、措施经济实用、设计安全合理,以详细规划为控制,开展设计工作。体现安全适用性、服务社会性、尊重现实性、体现协调性、经济美观性、人与自然和谐性、生态环境保护性等原则,结合项目特点做好总体设计。
5、设计深度及投报设计成果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关于各设计阶段的深度和成果要求,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文字资料。同时,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关于各设计阶段的深度和成果要求,为招标人提供成熟的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字资料。
提交成果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施工要求
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统一验收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资料五套和竣工图纸五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 标 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人民币大写:(略)的设计费报价;%的施工综合投标费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在“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内容(招标范围)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元) | 大写:小写:(略) |
施工综合投标费率(%) | 大写:小写:(略) |
质量标准 | |
工期 | |
投标有效期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职称: |
施工项目经理 | 姓名: 专业: 注册证号或证书编号: |
投标人:(盖章)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联系电话:(略)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下:
(附:(略)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注:(略)
五、承诺书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略)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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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月 日
附表二:(略)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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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月 日
附表三:(略)
单位:(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月 日
附表四:(略)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略)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
七、项目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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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年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 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二)近年财务状况(三)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合同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 其他材料
1、承诺书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地址: 投标内容: 工期: 质量: 项目经理:(略) 设计负责人:(略) 项目组成人员: …… |
注:(略)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略)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略)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三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