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略)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1)南宁华数设计院使用的办公场所、车间为母公司同一控下的南宁华数南机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租入。南宁华数设计院与南宁华数南机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未签订场租金分担合同,南宁华数设计院未与南宁华数南机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场地使用费结算,且无法区分南宁华数设计院实际使用面积。本次评估未考虑南宁华数设计院可能需承担的场使用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南宁华数轻量化电动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于(略)年8月(略)日成立,注册资本5,(略).(略)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实缴资本2,(略).(略)万元,根据《南宁华数轻量化电动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略) (3)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2《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华数轻量化电动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略)%股权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