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G(略)HB(略)
标的名称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知辛堂西侧南面(略)㎡房屋(校园快递场地租赁) 三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略).3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至日期
(略)-(略)-(略)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E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三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租赁用途
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快递集中收发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一)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在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已将首期租金汇入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后或相关租金交纳证明材料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的下载件(1份)。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在高校经营快递服务的经验,于报名登记时提交一份与高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的主体名称需与报名登记主体保持一致)。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快递经营资质,于报名登记时提供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材料的主体名称需与报名登记主体保持一致)。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略):(略)
(三)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
(五)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在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前(略)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缴款周期的租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计算起,未支付租金达(略)个工作日时,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经营快递集中收发点的相关要求如下:
①承租方负责快递点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②项目经营范围:(略)
③与快递公司合作情况:(略)
④疫情防控要求(如有):(略)
⑤承租方须在场地内安装自助快递柜(略)组,每组不少于(略)个格口。
⑥承租方经营期间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收费标准。
(3)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要充分考虑校园的交通、电力、电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等现有基础设施的利用,不能影响已有管网设施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装修后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装修改造、自建设施等产生的垃圾不得堆置校内,必须清运至校外;场地内的杂物清理、隔板拆除、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承租方所有。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本资产用于代理快递集中收发服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③承租方不得使用标的房产用于高耗能、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快递授权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运营、文明服务、明码标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6)承租方和各主流快递公司运送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快递及运输车辆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行驶,保证校园秩序和交通安全。
(7)承租方必须派驻项目主管负责快递集中收发点的运营、管理、服务和安全工作,负责与出租方统一对接所有工作。承租方必须为快递集中收发点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能及时、高效、优质地提供服务。承租方负责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其派驻工作人员的工资等报酬和工伤、意外伤害、失业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处理劳动纠纷,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并承担与之一切责任。
(8)对于资产(建筑)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资产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资产及出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停车等费用。承租方须遵守学校现行的各类规章制度,“门前三包”,保证服务设备及设施的完好、整洁。对于经营场所的垃圾处理,要清运到指定地点。经营期内水电表按学校要求安装,并对接学校水电管理系统,水电费计费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的商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以预充值方式使用。
((略))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略))承租方应注意水、电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承租方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具配置合理、规范,规范用水、用电,确保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查,接受并及时响应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并接受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出现消防安全问题及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节终止合同。
((略))资产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略))本项目设履约抵押金3万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直接缴纳。租赁履约抵押金在《资产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七)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本项目《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八)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出租方提示:
(1)资产为出租方自有资产,出租方为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2)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出租方与第三方就出租资产签订《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合同》,合同截止时间为(略)-(略)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第一日((略)年1月(略)日)。出租方已通知第三方合同到期后完成退场,本次招租不存在优先承租权事项,确定最终承租方后,若第三方还未完成退场,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风险。
(3)承租方须按照《关于省直国有资产收益直缴国库的通知》的规定,将租金直缴国库。租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
(4)交易竞价方式重要提示:(略)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查阅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范本并不持异议。
(6) 本次出租资产位于学校知辛堂一楼西(略)平场地的南侧部分,出租面积为(略)平方米。承租方须按校方要求对场地进行规划、装修、对经营所需的设备和设施的添置。基于出租方对学校内整体的消防规划和安全管理,知辛堂西侧北面校园超市的最终承租方对知辛堂西侧(略)平场地投入经费进行消防改造,包括不限于消防喷淋、烟感设施的增设、改造等,并对接知辛堂的消防安全系统,达到出租方整体的消防规划和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本项目的最终承租方须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出租方将不定期对本项目出租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未达标的相关安全问题最终承租方须及时整改。
(7)出租方校区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为1万人,为方便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收发快递,达到承担校区内公共服务功能的目的,同时为便于出租方校内规范管理,本次出租标的资产用途为快递集中收发。
(8)最终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品牌快递覆盖出租方校区的业务授权。
特别提示:(略)
(二)出租方确认本项目《评估报告》为:(略)
(三)《评估报告》显示:(略)
(四)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资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五)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 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六)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略)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略)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略):(略)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三)在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已将首期租金汇入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后或相关租金交纳证明材料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交易保证作用终止。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略).3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略)-(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核准(备案)机构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料清单(报名需提交) -快递.pdf(略).租赁合同模板(快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