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标段(JT(略)) | (略)年度日照市普通国省道修复提升和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全长约(略).0公里,一级、二级公路标准。涵盖全部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及路况调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文件审查、交通保障方案设计、养护安全作业方案设计、配合施工招标工作(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规范编制)等及后续配合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勘察设计项目。 |
财务要求 | 近3年((略)-(略)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注:(略)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③未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略)日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晚于(略)年1月1日的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日,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⑦投标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略)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无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标段勘察设计任务。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