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园“三旧”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方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横沥镇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园“三旧”改造单元(以下简称“该项目”)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改造单元概况
横沥镇横发集团专精特新产业园“三旧”改造单元 |
项目编号 | 位置 | 单元范围 | 用地情况 | 起始价(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单元总面积(㎡) | 功能分区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略)WD (略) | 东至嘉龙运动制品有限公司、西至东长路、南至金马路,北至林地 | (略) | 拆除重建 | (略) | 一类工业用地(M1) | (略)年 | (略) | (略) |
道路 | — |
生态修复 | (略) | 林地 | — |
现状道路 | — | — | — |
现状保留 | — | — | — |
“三地” | — | — | — |
其余用地 | (略) | 道路 | — |
该单元位于东莞市横沥镇石涌金马路及东长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单元内拆除重建区(略)平方米,生态修复区(略)平方米,其余用地面积(略)平方米。现状为旧厂,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
二、主要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 |
建筑总量(㎡) | (略) | 商业(㎡) | 居住(㎡) | 新型产业用房(㎡) | 配套型住宅(R0)(㎡) | 工业(㎡) | 仓储(㎡) | 毛容 积率 |
— | — | — | — | (略) | — | |
公共设施建设要求 | 设施类型 | 设施 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服务 规模 | 实施 主体 | 备注 |
道路交通设施 | 规划 一路 | (略) | — | 道路红线宽度(略)米 | 横沥镇人民政府 | 一期 |
规划 三路 | (略) | — | 道路红线宽度(略)米 | 横沥镇人民政府 | 一期 |
规划 三路 | (略) | — | 道路红线宽度(略)米 | 横沥镇人民政府 | 二期 |
规划 四路 | (略) | — | 道路红线宽度(略)米 | 横沥镇人民政府 | 二期 |
其他 要求 | 市政工程设施 | (略)KV开关站 | — | (略) | — | 项目实施主体 | 二期 |
备注:(略)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名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略)
由横沥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四、竞价方式及环节
本次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改造单元地价款(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实施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
由于本单元用地范围广、开发体量大、现状物业租户较多,本单元整体交易、整体确认成交主体,整体审批总体实施方案,分两期供地。实施主体在6个月内完成(略)%不动产权益收购并取得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后1年内整体申报总体实施方案,取得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产权注销并签订一期供应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年内本单元需完成全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工作。
每期供应土地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发建设期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为准)。4年内本单元整体竣工。
若因本单元开发、产业运营、拆迁补偿物业和公共配套建设等原因需要调整开发时序,须与横沥镇人民政府商定,在申报总体实施方案时明确并取得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同时,在各宗土地出让合同和本单元实施协议中明确。
五、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项目在成交后1年内按相关规定指引编制并上报总体实施方案,在取得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产权注销并签订一期供应土地出让合同。
(二)改造单元地价款起始价取整为人民币(略)万元,地价款起始价全部为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略)万元。竞价报价浮动限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部分。
(三)项目竞投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略).(略)万元(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略).(略)万元的(略)%),取整为(略)万元。网上竞价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定实施主体公告、出具通知书,并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实施主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市自然资源部门专项监管账户,其他报名单位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市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实施主体的竞投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竞投保证金(略)%保留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履约金,剩余部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限期内未能完成要约收购的,扣除履约金(略)%,剩余部分无息退回实施主体。
(四)根据前期服务协议等资料,本改造单元(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由横沥镇人民政府负责直接与镇属企业结算支付,确认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无需与专业机构签订前期费用支付协议。
(五)成交地价款全部为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
(1)本单元一次性缴纳履约金,分两期供应,两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改造项目溢价部分全部纳入一期地价款,集体货币补偿按收支匹配原则和比例分配纳入各期地价款并经集体决议同意,公有资产价款按照公有资产权益面积在各期的比例纳入各期地价款。
当期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 日内一次性支付清。本招商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由实施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
(2)本单元各宗出让土地按照在受理公开交易方案之日作为计算时点核定的各期供应土地应缴纳地价款的比例,来核算当期可从履约金中抵扣的地价款;抵扣后的差额部分地价款再由改造主体缴纳。抵扣后剩余的履约金,留存到下期再按比例进行抵扣地价款,至最后一期供地完成为止。
根据本单元分期供地方案,分两期缴纳地价款,一期地价款占比(略).(略)%,二期地价款占比(略).(略)%。假设项目以起始地价成交,即一期地价款为(略).(略)万元,其中从履约金抵扣地价款为(略).(略)万元,需补缴地价款(略).(略)万元;第二期地价款为(略).(略)万元,其中从履约金抵扣地价款为(略).(略)万元,需补缴地价款(略).(略)万元。
(3)二期供应土地供应时点下区片市场评估价成果调整的,按照二期供应宗地供应年度的区片市场评估价与受理总体实施方案之日的区片市场评估价浮动的幅度,来计算各期实际应缴纳的地价款;如供地时点的区片市场评估价低于受理总体实施方案之日的区片市场评估价的,则二期地价款为(略).(略)万元。
六、公开交易网址、时间
(一)公开交易网址:(略)
(二)公开交易时间:(略)
申请报名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9时整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整;
资格审核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9时整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整;
缴纳保证金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9时整至(略)年3月1日(略)时整;
改造单元地价款网上竞价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9时整至(略)年3月5日9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间为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认实施主体公告之日起(略)个自然日。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略)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