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朔州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招标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