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人的电子印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