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略)年新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南经促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县政府统筹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略)年新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略)年新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
二、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一楼
三、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
四、项目概况:对新增的城北新街、石径村大红组、楼屋组、香车组、豆腐磨5个地质灾害点,分别采用削坡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挡土墙、锚杆、格构梁、植树种草、动态化监测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总治理范围 (略)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略)
(2)建设规模:(略)
(3)招标控制价:(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略)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本项目缴纳保证金方式为:(略)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略)、现场踏勘:(略)
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代理名称:(略)
发布日期:(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工程名称 | 连南瑶族自治县(略)年新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工程编号 | GC(略) |
| 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招标公告 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投标人提问 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开标地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评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评标地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